海盐新江厦超市未经消防检查擅使用
时间:2017-04-06 17:07:21 来源:消防检测网
为进一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3月21日,海盐县消防大队开展对超市、商场、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新江厦超市进行立案处罚。
检查中,检查组发现位于武原街道勤俭北路的新江厦超市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该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海盐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款对该超市进行关停处罚。
此外,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还对超市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强调指出,超市要严格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工作规定。在威严的法律法规面前,该超市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落实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下一步,海盐消防大队将继续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抓好各类火灾隐患的整改,有效净化辖区人密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