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检测服务对消防规范中辅助疏散的分析
时间:2020-04-17 20:44:10 来源:
消防设备检测服务对消防规范中辅助疏散的分析
一共涉及到4部规范中的8个条文,文稿-后附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新图示。
一、消防设备检测服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5.5.22 (正文)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封闭的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窗口、阳台等部位宜根据其高度设置适用的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5.5.22 (条文解释)本条规定是在吸取有关火灾教训的基础上,为方便灭火救援和人员逃生的要求确定的,主要针对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的下部楼层。
本条要求设置的辅助疏散设施包括逃生袋、救生绳、缓降绳、折叠式人孔梯、滑梯等,设置位置要便于人员使用且安全可靠,但并不一定要在每一个窗口或阳台设置。
二、消防设备检测服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
6.1 室外金属梯、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可作为合用场所的辅助疏散设施。逃生避难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建筑逃生避难设施配置标准。
6.2 合用场所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6.3 用于辅助疏散的外窗,其窗口高度不宜小于1.0 m,宽度不宜小于0.8 m,窗台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 m。
9.3 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且不应影响房间内的采光、排风、辅助疏散设施的使用、消防车的通行以及灭火救援行动。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
8.1.2 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的疏散楼梯宜通至屋面,且宜在屋面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8.2.3 客房层应按照有关建筑火灾逃生器材及配备标准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备,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四、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
5.7.4 (正文)老年人用房的阳台、上人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居室的阳台宜相连通。
2 严寒及寒冷地区、多风沙地区的老年人用房阳台宜封闭,其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
3 阳台、上人平台宜设衣物晾晒装置。
4 开敞式阳台、上人平台的栏杆、栏板应采取防坠落措施,且距地面0.35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
5.7.4(条文解释) 相互连通的居室阳台平时可分开使用,紧急情况下便于施救并形成辅助疏散通道。考虑地域特征,严寒及寒冷地区、多风沙地区,封闭的阳台仍需具有自然通风功能。规定开敞式阳台、上人平台栏杆高度,为保证老年人使用安全;规定地面以上不宜留空的范围,为防止轮椅脚踏板插入。